通訊員 趙明
2021年以來,岳塘區發案同比下降31%,警源矛盾糾紛同比下降15%,調處成功率從78.2%上升到92.6%,民轉刑案件實現“零發生”。這些成績的取得,得益于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推進專職人民調解員進駐派出所、快警站,形成警調融合、多元聯調的機制。
近日,李女士和杜先生紛爭不斷,被接警民警引導到蓮城步行街快警站調解室接受調解。原來兩人于2017年相識相戀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,兩年后生育一個兒子。但兩人并未辦理結婚登記,2022年,兩人感情不睦分手。此后兒子跟隨媽媽生活,李女士和杜先生因債務問題數次協商未果,杜先生幾度糾纏,甚至持刀威脅,李女士只能避而不見。調解員和民警了解情況后,向雙方宣講相關法律,并指出杜先生情緒沖動、行為過激引發矛盾升級的錯誤做法。李女士提出,小孩跟隨外公外婆生活,并隨自己落戶,她愿意承擔小孩的全部撫養費,杜先生也不堅持爭奪撫養權,只要求可以隨時探望孩子。但兩人間的債務問題,他仍堅持要求歸還。經調解員與民警從法、理、情多角度著手,規勸雙方念及往日情分,應相互包容,和諧解決問題。最終,雙方達成調解協議:孩子隨李女士共同生活,并承擔孩子的全部撫養費,雙方對探視小孩達成共識;李女士當場向杜先生支付欠款。
據介紹,像李女士、杜先生這種糾紛,2021年以來,岳塘公安日均接報各類矛盾糾紛警情20余起,占用了基層派出所大部分警力資源。為此,岳塘公安引入專職調解員,入駐轄區內10個派出所、2個快警站,實現調解人員資源共享。目前,各所、站專職調解員配備率達100%。專業人員的“加持”,使得矛盾糾紛調解不再只是公安承擔,調解成功率大幅提升。
岳塘公安還充分發揮群眾力量,整合“藍馬甲”“小喇叭”“夕陽紅”和瞭守崗等轄區特色群防群治力量,吸納他們以“和事佬”的角色參與到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,發揮老黨員、老干部的人緣好、威望高、“鎮得住”等群眾工作優勢,深入推進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工作。
變“矛盾上行”為就地化解,岳塘公安靠的是多元融合,該局建立矛盾糾紛滾動大排查機制,以智治中心風險研判為導向,利用接處警、安全檢查、宣傳教育等時機,深入小區、農村、重點企業和項目,前置設立調解工作站,全面細致排查化解矛盾糾紛隱患苗頭和不穩定因素,把各類不穩定因素解決在萌芽狀態。2023年以來,主動排查化解矛盾糾紛300余起,有效避免了各類矛盾上行加大。此外,還以專職人民調解室為平臺,建立重點矛盾多部門聯商機制,推動矛盾糾紛由“多個部門單一化解”向“一個平臺多元化解”轉變。2023年以來,共調解重點糾紛17起,成功16起,成功率達94.1%。為嚴防已調解好的矛盾糾紛“死灰復燃”,避免產生新問題、新糾紛,岳塘公安建立矛盾糾紛解決跟蹤回訪機制,目前,全區已回訪矛盾糾紛3000余起,重復發生率降至8%。
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需要綜合供給,岳塘公安加強與司法部門的合作,改變原來單一保障模式,實現制度保障、經費保障、能力保障綜合供給,提升隊伍正規化、管理精細化、建設標準化。專職人民調解員定期圍繞法律知識、調解技巧、文書制作等內容接受分級分類培訓,這支隊伍逐漸摸索出“法”“情”“細”“快”四字調解經驗,專職派駐人民調解員政治素養、法律水平和實戰能力顯著提升。
責編:樊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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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湖南法治報